六個人,六種雙性戀定義
文/小獸、Sawa Giwas、剛朵琳、Amanda、夜西、木糸口
題目:妳/你覺得什麼是「雙性戀」?
★小獸:
在縱向或橫向的時間上,表現出其情慾對象不只限於單一性別,稱之為(潛在)雙性戀行為;而對自己的(潛在)雙性戀行為有自我意識者,稱為雙性戀者。
★Sawa Giwas:
我的定義很簡單,只要此人認同自己是雙性戀,相信自己有潛力與不同性別發展親密關係,並肯定與接納自己情慾的可流動性。
★剛朵琳:
「雙性戀」是所有自我認同為雙性戀的人共構而成的概念。這人可能同時喜歡兩種性別、可能對兩性別都不排斥、可能性別對他而言一點都不重要、甚至可能他一直都只喜歡一性別。我一直相信,每個人的自我認同都應該被全然尊重。就像一個曾經與男人談過戀愛的女人,在她進入一段同性戀情中時,她可能稱自己是個女同性戀。一個只與單一性別發生戀情的人,同樣也可以說自己是個雙性戀。當任何人認同自己是個「雙性戀」,這個詞彙的意義就再度被改寫。「雙性戀」屬於所有以此詞彙自視的人。
★Amanda:
人類的愛、同情、奉獻、溫暖、力量,並不依賴心理上或生理上的性別,性別只是人性本質的一部份,但往往人性本質的全貌卻被人為自身所框架、扭曲,就連異性戀關係都因性別角色的硬性界定而破裂;然而「愛」本身卻是尋求表現與創造,不間斷地發現自身超越單種、特定取向的潛能。
我相信在強加分類的樣板化性別上,還有種更廣泛的「人性」,以身而為「人」的完整性而存在,出發去探究自身的各種不同面貌。如果我只能如我本身的性別所規約般,那我應該不可能去做另一種性別才應該有的行為。然而目前的情況是,所有既定的、人為的、先驗的刻板印象,包括強加諸於「愛」之上的各種限制與預設──異性戀、同性戀、年齡、種族、文化、社會、經濟──這些人類放在自己身上的信念,已經讓衝突據此而生。
★夜西:
1.現代發明的「雙性戀」(bisexual)一詞只是一個性向標籤。命名與定義並非框限,可以有很多個意義,也可以彼此曖昧甚至矛盾。
2.每一個(認同中的)雙性戀者,都有主觀定義自我的權力與自由。
3.「雙性戀」作為名詞時,即是雙性戀者的簡稱,但這應該限於雙性戀個人的主觀認同;「雙性戀」用於客觀描述他人時,則應僅限於形容詞。因為現代已經有人認同此字並形成族群,所以當人們客觀描述或研究各種(歷史上)情欲流動的行為時,就要尊重每一個主體的認同。
4.「人人都有可能是雙性戀,能夠感受情欲流動,甚至超越性別之分。」談人人,是因為人們一出生就受到異性戀規範的教導,沒有自由成長的選擇;不過這個可能性仍是建立於尊重主體的認同。談情和欲,是包括欣賞、性幻想、性行為、戀愛與交往等。談流動,是指雙性戀在不同的情況和時期會對不同的人或性別有情欲上的變化,並且這將是持續一生的歷程,不宜斷章取義去看待。談超越性別之 分,是因為有人不在乎生理男女之別、有人喜歡雙性或中性特質、或有人喜歡跨性別…等。
5.雙性戀的情欲表現有多元差異,包括未曾(和兩性)交往、雙重關係、偏好某性別、身心情欲分離、或恐同/異/雙…等,但這些絕不影響其自我認同的權力。
6.雙性戀可以同時有不同的性向認同,例如(偏向)同性戀、酷兒、跨性戀、或無性戀...等。
★木糸口:
雙性戀,是bisexual的中譯。竊以為譯作雙性戀而非二性戀,乃因「雙」不只蘊含了「二」的數字性,更多了「一體」兩面的概念。陰陽並不對立,只是同一光的現象;好惡並不殊異,只是一種情感的作為。
而,與其從字詞層面解釋雙性戀,不如追究社會脈絡來定義,因「雙性戀」就是一個狀態的形容,在世界上存在,並隨著社會的演進而現身、被認知與命名。
一般而言,雙性戀給人的概念就是一種包含同性與異性「兩種」選擇的性取向。然而在跨性別出現後(即使當今的跨性別難脫既定男女形象,然多元性別角色的概念業已逐漸發展與確立),性別認同便不再只是二選一的選擇題。當我們倡議「愛的是人,不是性別」的同時,仍免不了外界的探究與自我認同的質問,而必須命名,必須定義;倘情慾選擇只是二元的變項,我們的生命經驗顯然無法於此概念涵蓋說盡。
或許有人需要先定義雙性戀再對號入座,但其實所有的概念都先於命名而存在,隨後群體因被認知而可能受到新個體的影響,甚至重新定義群體,至此進入雞生蛋蛋生雞的循環。人類因其獨有的感受知覺,衍生出命名的認知生存法則。當開始出現「同性戀」一詞,「異性戀」便應運而生;然後我們才發現其他未能涵蓋的存在。為了述說這個真實,為了確立這個認知,我們再次命名;我以為這就是「雙性戀」的由來。或許很難定義它「是」什麼,但可以明確知道它「不是」,或「不盡然」是,或「不能涵蓋於」某個名稱與理解中。
我們在雙性戀的群體裡看見了情慾豐富的結構。情慾的分類不再只有同性與異性之別,更常見到的是情慾與性慾的差異。這些問題多半只在交往後浮出檯面,但在雙性戀的世界中,這是認識並定位自己、與人相交時的基本介紹。
雙性戀族群的多樣性是有目共睹的。偏同或偏異是常見的典型,所謂的偏之中又藏有各種比例。有人性慾偏同而情慾偏異的性愛分離;有人面對生理男與生理女時有不同的愛情慣性;也有人從來只愛生理異性,卻獨衷他們身上的同性氣質。
對我來說,雙性戀就是所有認同情慾流動並實踐其流動性的個體之總集。當然,單性戀族群也有其情慾流動之認知與實踐,不過這裡說的實踐包含了性別與性別氣質的跨越,而單性戀獨衷某種氣質的定義自然無法涵蓋此項跨越。
這裡提出的「認同」與「實踐」,是兩個必須兼備的要件,然而需認同與實踐到什麼程度才會被定義為雙性戀,則因人而異。有些人看似擁有雙性戀的經驗(實踐),卻沒有雙性戀的認同,而僅以同或異來定義該愛戀關係;他不會定義自己為雙性戀,便也不會被納入此集合之中。同樣認同情慾的各種可能並且從來只有單性戀經驗的人,有的會加入雙性戀族群,有的則僅採觀望或友好的姿態;這就是我剛才說程度不一的問題。
這樣說起來,似乎重點還是「認同」而非「實踐」。雖然認同這回事的確多半是自己說了就算,然之所以提出「實踐」,乃因我們仍需要經驗以加強或確立存在;或者說我們需要的,是「認同」的實踐。實踐不必要是實質的交往或戀愛經驗,而可以只是一種個體情感的探索;要能說出一個切身的理由來實踐自身的認同,而不只是一個政治正確的口號:「因為情慾流動所以我是雙性戀(因為情慾流動因此所有人都可能是雙性戀,我也不例外)」──要這樣說也不是不行,但重點是,你果真流動了嗎?
所有的認同都需要每個人自己去察覺。廣納多方的雙性戀族群珍惜的是每個人自身的探索與覺醒;雙性戀族群不會因為多元而瓦解,只會因缺乏意識而鬆散;不過當今的歷史或許還沒走到那個程度吧。
☆作者介紹:
六位作者皆為社群工作員。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