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糸口(Bi the Way‧拜坊總召)
本文投稿於【想想論壇】

  十月十六日的同性婚姻公聽會上,台灣性別教育發展協會秘書郭大衛稱家有孕妻的他曾經是個男同性戀,並抨擊「不只是我,還有其他的選擇不繼續成為同志,不繼續發生同性性行為,不繼續做一個同性戀的人,她們的選擇權我們要積極的介入嗎?」;同志熱線諮詢協會文宣部主任呂欣潔則為郭能體悟到雙性戀朋友的存在表示開心。

  作為一個雙性戀,能在公聽會攻防的一個回合中就聽到平時少被討論的雙性戀認同和選擇權議題,不得不說是個意外之喜。

  錯用進步語彙的混戰早就不是新鮮事。郭大衛提出了選擇權,卻是站在否定其中一個選項的前提上。倘若在一個平權的社會,有人自主自願地改變其生活型態,那是他的個人自由;但今天我們的社會,卻是明確地貶抑同志,剝奪同志的基本權利;用同志的痛苦做為反同的佐證,卻不去檢討真正造成壓迫的根源,實在是本末倒置。更不要說他的論點混淆了後天的「選擇權」與先天的「選擇的能力」;對愛滋等議題的無知,更讓他的反同論證邏輯倒錯、荒腔走板。

  雖然如此,後天選擇權確實是個進步的語彙,身體自主權、工作權等議題皆是以它為捍衛核心,而雙性戀對它更是一點也不陌生──因「好像能有所選擇」而遭遇歧視的例子,可說是俯拾即是。一般人比較熟悉的或許是雙性戀的花心污名:雙性戀只是「伴侶選擇不限定於單一性別」,卻被誤解為「有同時與兩性交往的需求」。在當今對於如何負責任地經營多重親密關係還缺乏認識的社會中,多重關係者固然已被妖魔化,而多數想經營單一伴侶關係的雙性戀也倍受誤解。一位Bi the Way夥伴更曾分享他血淋淋的經驗:她與姊姊的出櫃都得到媽媽的接納,但當她跟同性交往時卻不能像姊姊一樣得到媽媽的支持,只因為姊姊是同性戀而她是雙性戀。

  雙性戀不光是生活中充滿了選擇題,就連自我認同的歷程,往往也比單性戀(同性戀或異性戀)來得複雜許多。「喜歡異性就是異性戀,喜歡同性就是同性戀」,這麼簡單的概念,對雙性戀來說,卻完全不是「喜歡雙性就是雙性戀」這麼簡單──關鍵就在於每個人對於「喜歡」「雙性」的理解,竟可以有天壤之別。

  這也造成了雙性戀認同過程最特別之處──感受、經驗與認知的非必然性。舉例來說,一個原先只會跟著朋友對女生品頭論足的異男,有一天發現自己對同性朋友有了不一樣的感覺:「這種臉紅害羞的感覺……我該不會是gay吧?」「可是我對蒼老師的愛也是很誠實的啊!」生活中的感受引發了一連串的思考,讓人開始去定義自己的感覺,原本單純的「你喜歡同性/異性嗎」,進階為一連串的問題:「這種感覺算是喜歡嗎?性慾跟喜歡又是怎麼回事?要交往了才能確定嗎?」而答案,只有當事人能夠找到。他也許會說「我是個異性戀,只是偶然對同性有了感覺」,或者「我是個同性戀,但我不排斥異性性行為」,也可能就覺得自己是個雙性戀;而同樣是雙性戀認同,也會出現「我是很偏異性戀的雙,偶爾才對同性有感覺。」「我的同性情慾是浪漫愛,異性情慾就比較肉體一點,感覺很不一樣」「愛的是人不是性別。我以前對同性沒感覺是因為我沒遇到他。」等差異。

  同樣的經歷,不同的人就會有不同的感受和解讀,也會因此做出不同的結論和選擇。也因此,許多雙性戀非常強調絕對尊重每個人對自己生命經驗的自我詮釋;或許會八卦「某某應該是gay」,但盡量不去替他人定義認同。

  當然,先天論連繫著「人生而平等」的概念,不只對同性戀,而是對所有受壓迫的個體都有重要性。在雙性戀的生活中,也時常遇到「你都跟異性交往了,那不就是異性戀?」「你混圈內這麼久了,幹麻還要說自己是雙?」這種「我就是雙啊!」等級的鬼打牆問題。先天和後天的因素都形塑著我們對自己和外界的認識,而尊重,永遠是最根本的原則──別人或許有他的看法,但我該怎麼認識自己,只有我說了算。

  話說回來,郭大衛有看似雙性戀的生命經歷,若他認同自己過去是同性戀而現在是異性戀,這是他的自由;惟多數同性戀的生命經歷與走入婚姻的選擇權不應因他個人的認知而被抹煞──這才是真正的尊重,也才是選擇權的真義。

從選擇權看見雙性戀──從「前同志」郭大衛的發言談起@想想論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i the W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