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 the Way.拜坊 臺灣雙性戀團體



一、團體理念

1. 雙性戀並非如大眾想像的那樣必定愛男也愛女。雙性戀有著多元的樣貌,共通點在不拘於單一性別、性向的價值觀或偏好。
2.我們應當絕對尊重每個人性向和性別的自我認同。無論先天後天因素如何影響,都要尊重每一個人的自我認同。


二、緣起和願景

Bi the Way‧拜坊成立於2007年六月,由一群於PTT(臺灣大學BBS站)雙性戀板相識的網友們共同發起,是臺灣第一個雙性戀團體。從經營雙性戀網路論壇開始,逐步於全臺各地舉辦聚餐、分享會、工作坊等雙性戀主題活動。此外,Bi the Way也積極參與同志大遊行、園遊會和各類邀訪、講座,與其他同志團體以及社會大眾進行對話。提供雙性戀們必要的幫助與支持,是Bi the Way的初衷,也是最重要的使命;未來Bi the Way會繼續致力於收集雙性戀經驗、建立雙性戀論述,為雙性戀的被看見、被尊重、被理解而努力。希望能打造一個尊重個人、理解多元的友善社會。



★認識國際雙性戀旗:

雙性戀旗是由美國的Michael Page於1998年所設計。粉紫藍三色分別代表同性戀、雙性戀、和異性戀。我們拓展了三色旗的意義:任意的顏色,可以自由地賦予任何解釋。而粉藍二色與其中的紫色彰顯了「介乎二元之間、超乎二元之外」的雙性戀精神。



Logo

Bi the Way.拜坊 臺灣雙性戀團體
首頁:bitheway.pixnet.net
臉書:www.facebook.com/BitheWay.tw 
信箱:bi.theway@hotmail.com
捐款帳戶:彰化商業銀行(009)5067-51-112706-00 嚴勳業


~~~~~~~~~~~~~~~~~~~~~~~~~~~~~~~~~~~~~~~~~~~~~~~~~~~~~~~~~~~~~~~~~~~~~~~


★我想認識雙性戀!

1.如何確認自己是不是雙性戀?
答:性偏好、情感偏好、行為經驗,乃至理念價值觀,都可以構成一個人的性向認同。在流動的情慾光譜中,雙性戀與單性戀(同性戀、異性戀)也沒有絕對的標準和分界。即使面臨同樣的狀況,不同的人便有的不同體驗與認知;好比男女都交往過的人當中,有人覺得自己是雙性戀,也有人覺得自己是單性戀。因此,面對認同,我們可以讓自己更自在地探索、命名;對於他人的認同,我們也應給予絕對的尊重。

2.雙性戀是先天還是後天的?最後是否還是會變成異性戀或同性戀?
答:性向認同是一段持續的認識自我的過程,有人從小就意識到自己不只喜歡異性,有人則遲至中年才有了新的領會。由於體驗與認知都可能隨著生命經歷而變化,一個人的認同自然可能隨之改變;雙性戀可能變成單性戀,許多單性戀後來也變成雙性戀。然而,這絕不代表我們就有權力去強迫他人改變其認同;真正的尊重乃是「尊重對方有選擇的自由」,而不僅是「因為不能選擇所以接受」。

3.雙性戀的人口比同性戀多還是少?
答:從1948年的金賽報告到近代的研究,許多數據皆顯示人類普遍兼具對同性與異性的情慾,絕對僅有單性情慾者反而是少數。然而情慾經驗並不等於性向認同,後者涉及更多認知與自我定義;不友善的環境與稀少的雙性戀資訊,使得雙性戀似乎顯得相當稀少。希望藉由雙性戀運動的發展,增加雙性戀的能見度,讓人們認識更多的可能性。

4. 雙性戀是不是比較不需要出櫃(讓別人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就算出櫃也比較沒有壓力?
答:比起單性戀,雙性戀更難從外在行為上辨識,以致有人認為雙性戀大可隱身在單性戀、尤其異性戀社會中,比較沒有出櫃的必要;更有人認為就算出櫃,雙性戀的身分也是一個較容易讓人接受同性情慾的說詞。事實上,雙性戀出櫃有其特殊的處境和壓力,往往同性情慾得到接納,雙性戀身分還是不能說的秘密;即使成功出櫃,雙性戀身分也常常成為他人勉強雙性戀者轉同轉異的理由。唯有絕對尊重每個人的自我認同,才能真實理解對方的處境,做到真正的尊重。

5. 雙性戀是花心大蘿蔔?雙性戀什麼人都喜歡嗎?
答:花心是個人行為而非某個族群的特質;單性戀之中不乏花心負情的案例,專情的雙性戀更是所見多有。人們常誤以為雙性戀選擇較多,事實上,許多雙性戀明確地只喜歡某種類型的人,只是對「性別」這個選項較不設限;異性戀或同性戀雖只專注單一性別,對於人的其他特質亦可能有多種偏好,乃至「只要是同性/異性都好」,也與專一沒什麼關係。總之,「花心與否」和「對象選擇的廣泛程度」並沒有特別的關連。

6.雙性戀都會想要「同時」和男女交往嗎?
答:雙性戀或許對不同的性別都有欲望,但並不等於就會同時和男女交往;單性戀對伴侶的選擇也有許多期望,但也不會因為伴侶無法滿足所有條件,就必須同時多交一個。重點在每個人如何處理自己的欲望、對伴侶的期望,以及如何跟伴侶溝通,與一個人的雙性戀認同並沒有太大關係。

7.雙性戀是不是最後都會想去跟異性結婚生子?
答:首先,感情並不是單方面決定的。社會上不乏許多想結婚卻苦無對象的異性戀男女;同樣的,雙性戀就算想結婚也未必有適婚對象。更何況,當想做的事跟主流價值觀發生衝突,也不是所有人都會屈服於社會壓力。然而,即使雙性戀有「雖然我也可以喜歡異性,但我寧可承擔社會壓力,也要跟你在一起」的信念,其同性伴侶往往還是很難有安全感。期望同性婚姻法和同居伴侶法能早日通過,減少雙性戀與同性伴侶的焦慮,也讓彼此的關係能獲得實質的保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i the W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